通讯员 黄刚
不法分子每天打着给老年人免费体检,免费理疗,凡进店就发一元钱的幌子,诱导老年人每天都来公司集合,随后对老年人鼓吹其公司在国内投资养老院、大型超市、酒店、保健品等业务,实力雄厚,并宣称公司新推出“互联网+养老+大健康+分享经济”消费养老新模式,购买公司会员或对公司投资就能按比例分红返现,以此诱骗老年人一步步把养老年掏给不法分子,导致169名老年人700余万元被骗,当初让大爷大妈“乐”的“老妈乐”,如今大爷大妈都不乐了。
近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该案向保靖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这是保靖县检察院今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来办理的第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欧某某于2017年1月9日在保靖县成立“保靖县老妈乐服务中心”,于2017年9月5日在凤凰县成立“凤凰县合家福商行”,后欧某某又邀约犯罪嫌疑人彭某某、龙某某、田某甲、田某乙、简某某等人加入,成为“保靖县老妈乐服务中心”“凤凰县合家福商行”的工作人员,每天负责给老年人免费体检,免费理疗,给进店的老人发一元钱,随后对老年人鼓吹其公司在国内投资养老院、大型超市、酒店、保健品等业务,实力雄厚,并宣称公司新推出“互联网+养老+大健康+分享经济”消费养老新模式,购买公司会员或对公司投资就能按比例分红返现,若介绍他人购买,还可以获得一定介绍提成,对购买金额高的老年人,公司组织旅游或发礼品,一时间大爷大妈认为投资可靠开心不已;截止2022年5月该公司共吸收金额700余万元,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返利,至此169名被骗老年人血本无归,最高者被骗27万元,最终由被害人举报案发。
专案组成立后,承办检察官认真查阅卷宗,精心布局,多次同公安机关召开案件会商会,详细讨论了打击范围,梳理了涉案金额,提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从审查起诉的角度对案件事实认定、打击范围、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财物处置等方面提出介入意见,为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精准指控犯罪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提供“检察智慧”、注入“检察力量”;同时主办检察官实时掌握公安机关的办案力量,跟进办案进度,切实发挥了引导侦查作用,以达到从严从快打击的效果。
该案同时呈现“一多两难”的特点(即被害人人数多,权利告知难、听取意见难),专案组结合具体案情,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公告方式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将《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印制成醒目海报张贴至机关院大门,还通过该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内容,在告知的同时也起到了宣传防范及警醒群众的作用。
该院在办案中发现“保靖县老妈乐服务中心”“凤凰县合家福商行”均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属妥妥的黑公司,同时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银行账号长期向沈阳一账号大量汇款,均没引起相关责任部门的注意,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监管缺位。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县域治理,逐向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发检察建议。并走访相关职能部门,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了解有无对保健品性能、功能虚假宣传行为;同时与公安机关、金融部门一起对社会上投资理财产品进行分析是否涉及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做在前沿,斩断伸向老年人“钱袋子”的黑手。
今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来,该院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将该专项行动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了《保靖县人民检察院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专职联络员,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积极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组织干警深入街道、社区、学校、乡镇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手册2000余份;并在乡镇圩场围绕常见诈骗行为对赶集群众进行宣讲,特别是在苗族聚居乡镇宣讲中,检察官使用苗语宣讲,让更多苗族群众听得真切明白,通俗易懂。
近年来随着老百姓生活日益富足,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经济宽裕,对互联网金融等新生事物认识不足、缺乏投资专业知识,子女不常在身边无处咨询等情况,以“高额返利”“赠送礼品”“免费旅游”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等社会公众“投资理财”,实际上所吸收资金用途与其宣称项目毫无关系,目的是非法吸收老年人的养老钱;老年人在将养老钱用于投资理财时,切勿贪一时的小便宜,要多和家人沟通,多了解所投资的项目是什么,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









